根据2018年8月1号即将执行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(2018版)和国家食药局对亮眼舱的相关分类鉴定文件,我公司决定对亮眼舱(包括软件、硬件)进行升级和相关事项的处理公告如下:
一、合同有效期内
1、遵守合同约定:并且还在经营的,公司给予免费升级(包括软件、硬件)。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2、没有遵守合同约定的:继续升级的(包括软件、硬件),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约定相关事项。
3、不再经营的:由于多种原因不在经营的,双方没有约定退出程序的,为了减少合作伙伴的损失,公司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、新旧程度等综合判断给与一次性补助,合同约定的产品和知识产权需全部收回。
二、合同有效期外
1、还在经营的:实际经营,并履行合同的,双方需重新签订合同。
2、不在经营的:由于多种原因不在经营的,双方没有约定退出程序的,为了减少合作伙伴的损失,公司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、新旧程度等综合判断给与补助。合同约定的产品和知识产权全部收回。
三、特别说明
公告发布后,我公司会专门成立工作小组来处理上述事项,他们近期会通过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联系大家,各位合作伙伴收到本公告信息后也可以主动与总部联系,公司定于6月1日之前完成所有设备的更新升级,以及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不再经营的相关补助工作。从公告即日起,到6月1号之前原有产品(包括软件和硬件)将逐步不再提供相关售后服务,合同到期后总部联系不上的,又没有主动联系公司的,到期后公司将不做处理。
济宁海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2018年3月26日